报告人简介
周振杰,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学助理教授,英国牛津大学、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、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等国外高校客座研究员,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(挂职)。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、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,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等学术职务。
内容简介
《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》刑事定罪条款体现出了明显的预防性、灵活性、客观性、延展性与主权性特征。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虽然涵盖了公约刑事定罪条款的大部分内容,但是持有型犯罪、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等方面还存在衔接的必要。应对公约刑事定罪条款,对于强制性规定,应坚持司法路径为主、立法路径为辅的原则,在司法解释无法解决问题之时才适当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以扩大处罚范围;对于选择性要求和措施,可以从前瞻性立法的角度,参考公约规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论理与体系解释。